申請經(jīng)營性網站備案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網站的所有者擁有獨立域名,或得到獨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權;
(二)網站的所有者取得各地電信管理機關頒發(fā)的《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(jīng)營許可證》(以下簡稱《ICP許可證》)。網站有共同所有者的,全部所有者均應取得《ICP許可證》。
(三)網站所有者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或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》中核定有“互聯網信息服務”或“因特網信息服務”經(jīng)營範圍。
網站有共同所有者的,全部所有者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或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》中均應核定有“互聯網信息服務” 或“因特網信息服務”經(jīng)營範圍。